我院召开“落实法定职责、保障校园安全——新《安全生产法》解读”专题报告会

2022年04月28日 18:22 浏览:1071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响应学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的号召,提升全院师生的安全意识,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427日,我院邀请了校内法律顾问、国家铁路局法律专家、大连市政府法律专家、大连市人大地方立法专家顾问、大连市政府安全生产专家王峰教授作了题为“落实主体责任 保障校园安全——《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解读”的专题报告会。
报告会采取腾讯会议、超星课堂同步进行,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师生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由学院副院长柳志刚主持。
学院院长车如心代表学院感谢王峰教授为我院召开的专场报告会,并向全体师生强调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尤其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王峰教授结合近年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实际案例,介绍了我国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建设历程;详细解读了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以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等。王峰教授理论联系实际,用鲜活的案例让师生们了解安全规范、法律知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报告会最后,副院长柳志刚感谢王峰教授的精彩报告。再次强调安全意识需要时刻警惕,尤其是从事化学、生物专业的师生。实验室是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王老师以其丰富的理论和实践安全知识为我们今后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实践方面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改进措施,使我们在此次学习中受益匪浅。
 
      此次专题报告会使全院师生的普及了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增强了安全防患意识。为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构建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落实实验室基础设施,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提供了目标指引和法律依据。